老魏在一家建材厂做账,做了十几年,账目清楚,人也本分。厂里人都说,魏会计的账,不用复核。
变化是从一次对账开始的。他发现厂里的废料处理常年没有明细,卖出去的钱直接进了现金账,没人查。第一次他拿了两百块,想着下个月补上就行。
没人发现。第二个月他拿了两千。第三年,他陆续拿走的钱,已经够在县城买一套房。
那三年他过得并不好。他把钱藏在老家,不敢存银行,不敢花。他不敢看妻子买衣服的价格,怕自己说错话。他开始失眠,半夜听见楼道里有脚步声,会出一身汗。
到第二年,他发现自己已经不算账了。不是不想拿,是不敢停——一停就容易被人发现前面的事。他被自己拿的钱推着走。
第三年,厂里换了新厂长,第一件事就是盘点废料。老魏的事查出来了。金额不小,他被判了刑,房子没了,妻子的身体也垮了。
出狱后他五十岁,在工地看门。有人问他在里面想明白什么,他说,我想明白一件事——那三年我一共拿了多少钱,我都记不清了。我记清的是,那三年我没睡过一个好觉。
他说,我拿的是三年的钱,赔的是三十年的安稳。前三年没睡好,后二十七年,是抬不起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