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年前,南关的曹老先生是开面馆的。有一回伙计写价签,把三十块写成了少一位,贴了整整一天。
边上有人出主意:就说标错了,按原价重算。
伙计吓得脸都白了,说这得赔多少。
等曹老先生发现,已经卖出去了不少。
曹老先生没这么做。他在门口贴了张纸:本店价签写错,已售出的按标价算,凡愿意补差价的,店里有礼相送。
那天他赔了不少钱进去。
他说,价钱是我自己写上去的,认了才踏实。
有人笑他傻,说这种事情不认也没人说什么。
这件事传得很快。之后那大半辈子,铺子里的客人一直没断过,不少人说就是冲着这件事来的。
更实在的是,几个大户后来指定从他家进货。
他们的话说得直白:价钱可以谈,但人得靠得住。
曹老先生算过账,那一天赔的钱,早就回来了。
后来曹老先生常跟大女儿说:价钱标错是小事,认不认才是大事。你肯认一次,别人就敢跟你要第二次的货。
他把那张纸留了很久,收在账本里。
他说,那是他这辈子花得最值的一笔钱。